水文水资源研究所主持编制的《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于2014年9月11日在北京通过水利部组织的技术审查。水利部水资源司,国家能源局核电司,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浙江省能源局、水利厅,台州市水利局,三门县人民政府、水利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三门核电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参加了审查会。 中核集团三门核电有限公司拟在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兴建三门核电工程3、4号机组。承担《报告书》编制任务后,水文水资源研究所认真组织科研力量,在实地调研、分析计算、技术研讨、专家咨询的基础上,完成了《报告书》的编制。《报告书》基于水资源合理开发、节约利用、有效保护的原则,就该项目的取水水量与水质、区域水资源调配、取用水合理性、退水情况及其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科学的分析论证。《报告书》为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的水行政许可审批提供了技术依据。 近年来,我院水文水资源研究所已编制完成了三门核电一期工程、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红沿河5、6号机组施工期、秦山第二核电厂及第三核电厂等核电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均通过了水利部的技术审查,并获得取水许可。目前,正在开展河北海兴核电厂1、2号机组等核电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随着我国核电工业的快速发展,我院在核电项目水资源论证等方面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经验,可为同类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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