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预报,8月6—10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陕西等地将出现强降雨过程,海河流域大清河、子牙河、永定河、北三河、滦河,黄河流域中游干流及支流汾河、山陕区间皇甫川、窟野河、无定河、秃尾河、湫水河、下游大汶河,淮河流域山东小清河等河流将出现明显涨水过程,暴雨区部分河流可能发生超警洪水。 依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水利部8月6日12时针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陕西省(区、市)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并发出通知,要求相关地区水利部门和水利部黄河、淮河、海河水利委员会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加强监测预报、会商分析和值班值守,重点做好水库、淤地坝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水利部信息中心(水文水资源监测预报中心)发布洪水蓝色预警,提醒有关地区和社会公众注意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