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河道采砂事关长江河势稳定,事关流域防洪、供水、航运、生态安全,事关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为推进长江大保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长江河道采运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砂行为,水利部近日印发通知,决定自2024年6月1日至11月30日,部署开展长江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由水利部统筹,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专项整治行动以加强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管理使用为主线,围绕长江流域河道砂石开采、运输、过驳、堆存等采运砂环节,依法严厉打击整治违规采运砂石和违规使用采运管理单行为,严格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管理,严肃查处非法采砂船舶和违规收运无证砂石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加强长江流域河道采砂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有力的措施,保质保量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地方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工作平台,在河湖长组织下,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开展、协同推进;各地要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河湖长制年度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压紧压实采砂管理责任;要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严格工作标准,严明工作纪律,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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