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作风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的五个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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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筹备动员阶段(3月中旬前) 1.拟制《院党委“作风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方案》)。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2.院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审议《方案》,制文印发。 参加人员:院党委常委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3.召开院党委“作风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 参加人员:院领导,中层干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农电所、南自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第二阶段:学习研讨阶段(4月底前) 4.编印院党委“作风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专题学习资料。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5.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锻造“四种作风”,提升“四种能力”,举办辅导讲座。 参加人员:全院(含农电所、南自所)干部职工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6.各党总支、党支部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集中学习,开展研讨交流。院领导分别到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参加集中学习,带头开展学习研讨。 参加人员:全院(含农电所、南自所)干部职工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农电所、南自所党委 第三阶段:对标找差阶段(5月底前) 7.各党总支、党支部召开“作风与能力建设”专题会议或组织生活会扩大会议,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结合思想工作实际,重点聚焦锻造“四种作风”,提升“四种能力”,对照“八个是否”,认真查找作风能力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深刻检视剖析。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自查提出“作风与能力建设”问题清单。 参加人员:全院(含农电所、南自所)干部职工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农电所、南自所党委 第四阶段:整改提升阶段(2022年8月底前) 8.开展“作风与能力建设”集中整治。针对作风能力建设的突出问题,对能够当下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明确阶段目标解决到位。处级领导干部集中整治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干部职工进行通报。 参加人员:全院(含农电所、南自所)干部职工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农电所、南自所党委 9.举办领导干部“作风与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 参加人员:院(含农电所、南自所)处级领导干部 责任单位:人事处 10.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培训、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总结提炼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既立足当下治标,更着眼长远治本。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作风与能力建设常态化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据职能牵头负责 11.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先使用在重大斗争实践中担当作为、经受考验的干部,积极选拔历练扎实、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干部,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责任单位:人事处 12.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切实把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纪律要求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使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干事创业,推动提能力转作风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监察与审计处 第五阶段:总结评估阶段 13.全面总结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作风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开展情况,2022年8月底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院党委。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农电所、南自所党委 14.2022年年底结合院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考核工作,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作风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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