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作风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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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政治责任。院党委成立“作风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组织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作风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 2、加强工作统筹。坚持“两手抓两手硬”,要把开展“作风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与推动实施院“十四五”创新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与做好年度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起来,通盘谋划、统筹兼顾、一体推动,切实把专项行动成果体现到推动院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上,体现在“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多出影响力”上。 3、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院“作风与能力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通过随机抽查、调研访谈、测评等方式,对各党总支、党支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评估,并将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政治监督。 4、加强宣传引领。充分运用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解读党中央关于作风能力建设的部署要求,跟踪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效,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注意总结和提炼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全院党员干部强能力、转作风、重实干、促发展,全院上下齐心,共同凝聚起推进院“十四五”创新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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