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水利部副部长陆桂华主持召开水利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关于加强水利团体标准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审查拟废止水利技术标准清单,听取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关于标准化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深入研讨。 会议指出,出台《意见》对促进水利团体标准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水利团体标准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继续加强对团体标准的监督引导,在实践中摸索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标准实施效果评估结果,对不适应发展需求的标准进行清理十分必要。要围绕“水利行业强监管”对标准的需求,开展标准“废、改、立”工作。 陆桂华强调,做好标准化工作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要高度重视。各业务司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保障。二要加快修订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根据标准实施效果评估结论和重大科技问题研究成果,围绕总基调的贯彻落实,深入研究在“强监管”中需要哪些标准,在此基础上及时修订发布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三要更加注重标准质量。坚持“先进、管用、实用、好用”的原则,提高标准本身的质量。四要进一步规范标准管理程序,认真贯彻《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各业务司局要落实好标准编制、实施的主体责任,规范程序。五要加强评估考核。要将标准的制修订列为督办事项,抓好评估考核,加强沟通与配合,共同做好标准化工作。 水利部总工程师刘伟平、总规划师汪安南,水利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